學券幼稚園幼兒班(K1)2016/17 學年收生安排

教育局於 2015/16 學年實施措施改善幼稚園幼兒班(K1)收生安排,效果令人滿意。經聽取業界的意見後,教育局會於 2016/17 學年繼續有關安排,並作出適當的調整。

以下是該收生安排的流程圖,配以簡單的圖解加以說明。

申請學券
於 2015 年 9 月至 11 月期間填妥及遞交「2016/17 學券計劃資格評估」申請,你將會於 6-8 星期內以郵遞方式收到「2016/17 學券」。
申請幼稚園
於 2015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,向你心儀幼稚園索取並遞交入學申請表,並按日期參與入學面試。
取錄結果
所有參加這安排的幼稚園須在 2015 年 12 月 24 日前通知申請者其學位申請結果。
入學註冊
幼稚園會要求獲取錄的學童家長在「統一註冊日期」(定於 2016 年 1 月 14/15/16 日)到校提交「2016/17 學券」及註冊費。由於每名學童只會獲發一份「學券」,家長(如獲多所幼稚園取錄)須選定並到一所幼稚園註冊。

2016/17學年幼稚園幼兒班收生安排

如你於「統一註冊日期」之前還未獲取錄,可於 2016 年 1 月下旬到教育局網頁查詢各幼稚園剩餘學位數目,然後直接聯絡該幼稚園申請入學。獲取錄後,家長仍須以「學券」向幼稚園註冊。

如你在一所幼稚園註冊後想轉校,須到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「學券」。你如由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「學券」,即代表該幼稚園不會再為你子女保留學位。一般來說,你原先註冊的幼稚園不會退還「註冊費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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