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罰教不好孩子

小朋友不聽話,事事唱反調,往往被氣得七孔生煙……會不會是普遍家長的生活寫照呢?面對孩子一而再、再而三地犯錯,家長情緒一旦失控,衝動之下便可能體罰孩子,特別是那些童年也伴隨著體罰長大,並存有「棒下出孝子」觀念的傳統父母。雖然我們的父母可能也曾運用這樣的管教方式,但是體罰治標不治本,不能有效糾正錯誤,並非正確的教養方法,管教還有更好的選擇。

體罰為何不智?

試想想,管教孩子時為甚麼要體罰他們呢?可能我們已經無計可施,不懂如何方能令小朋友順服,於是採取了野蠻的方式,也許立竿見影制止了某些行為,然而他們只是基於無力反抗而被迫就範,並非心悅誠服地認識自己錯在哪裡,體罰最終沒有起到教育好孩子的作用。人類的文明進步源自理性與智慧,如果做不到,那麼我們與低等動物的區別便會模糊起來。

在文明國家,師長體罰小朋友是不被允許的,因為幼兒會透過成年人對自己施行的體罰行為,發現原來成人會用暴力來解決問題,在潛移默化的影響之下,孩子們長大後遇上解決不了的問題,便會選擇以暴力來了斷——戰爭也是由此而生。好戰好鬥的人往往都是被肉體虐待的體驗扭曲了正確的價值觀,童年的慘痛遭遇成為他們一生的陰影。舉個極端的例子,希特拉童年時代性格非常倔強放任,因此常遭同輩排擠,在學校不時受同學虐打,這段童年陰影在希特拉心底埋下了強烈報復的種子,世界戰亂因此而起。

人的一生中,大腦在六歲前最為活躍,小朋友敏感(靈敏)的五官——眼、耳、舌、鼻、皮膚,將大量資訊傳入大腦,成為大腦的「吸收器」,皮膚/觸覺是人體最大的器官,也是最主要的大腦吸收器。人類的「肌肉記憶」因強烈刺激而根深蒂固,這種記憶會隨幼兒皮膚的感覺進入潛意識,將持續影響一生。父母體罰孩子,於是當他們遇到不順意的事情,也學著動手打別人,這種負面結果不少都是由大人造成。如果幼兒時常遭受體罰,於是便透過疼痛學會了以暴力解決事情,將來他們成為父母之後,也會下意識地體罰孩子,於是體罰便成為代代相傳的「遺傳行為」了。體罰孩子的行為會由原生家庭遺留在潛意識,成年後體罰孩子的機會也相對較高。

可是,為甚麼中國傳統思想會認為「棒下出孝兒」呢?這是傳統中國人基於儒家思想的孝義,而演變出來的錯誤思想。古人的思想不盡然全盤正確,社會的進步正因為不斷改進錯誤,人類文明和科學才得以突飛猛進的發展。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,當然也應該同步向前,太多的研究證明體罰孩子是錯誤的行為。父母應該探究教育治本及可行之法,而不是以身示範用暴力解決自己無法應付的問題,況且其後果也無法估量。

不「聽話」並非故意

有的家長也許會想,只是打孩子的屁股而已,沒有拿物件體罰,不會傷到他們的筋骨,目的是讓他們因疼痛而記住錯誤的教訓,下次不要再犯!其實,只要細心想想,家長的強辯根本沒有立足點。擧例來説,假若某天太太煮的菜不好吃,結果丈夫因此而對太太動粗,他所持的理由是「只是想讓太太因疼痛而記住錯誤的教訓,下次不要再犯!」這樣的說辭大家能否接受呢?事件中的太太感受將會如何?顯而易見,大家一定無法接受粗暴的對待,然而為何卻將己所不欲的事情,施加在幼童身上呢?我們不能因為孩子年幼,而無視他們的感受。否則,也就太不公平了!

其實,孩子們犯錯大多並非故意,更多的時候只是手眼協調的發展尚未完成,然而成人沒有洞察這個道理,不但不體諒,反而責駡。想想孩子委屈的心情,大家真的還打得下手嗎?幼兒可能很想告訴家長:「我只是想幫忙做事,可是因為手眼不協調才會弄倒水杯,為甚麼要打我?」對於還不會説話或表達能力有限的幼兒來説,家長對他們的責難真的都是公平的嗎?可不可能成人也有不分青紅皂白的時候?

家長們聊天,最常聽到的投訴,大多都是自己的孩子如何地不聽話。可是,大家可有想過,何謂不聽話?幼兒尚未具備語言能力,理解能力相對也低,家長又怎能說他們不「聽話」呢?他們可能真的還聽不懂呀!

或許有人會反駁,假如小朋友已經聽得懂大人的話,也具備語言和基本的理解能力又如何?例如,上學總是慢吞吞。首先,我們要做的不是責怪,而是想想為何他們上學時慢吞吞?理由可能有很多,比如説:睡眠時間不足,當然早上就想賴床不起來;幼兒的手眼協調能力不及大人,所以動作慢是理所當然的事,家長沒法要求自己的跑步速度追得上劉翔,但卻要求小朋友起床梳洗的速度比自己快,這樣又是否合理呢?甚至還誤會他們故意作對。還有,可能學校的生活並不是他們所喜歡的……細想之下,會不會覺得魯莽地體罰孩子有點橫蠻無禮兼不近人情呢?

媽媽體罰孩子

防止怒火造成遺憾

家長管教孩子時切忌控制情緒,萬勿使用暴力,莫讓一時的怒火鑄成一生都無法彌補的遺憾。下面來看兩個案例。

據 CCTV 報導:中國蘇州一名父親,因兒子經常在外面「闖禍」,讀書又不認真,於是便將小孩脫光衣服在人來人往的大馬路上「遊街示眾」,以示懲戒。事件中的男孩羞愧難當,裸身坐在單車後座,一直低頭摀住自己的臉。不少行人目睹這樣的情形,都感到十分氣憤,認為這位家長太過分。(新聞報導詳情

兒子再怎麼犯錯,也罪不當「裸體遊街」吧?這種思想上的體罰,對孩子的傷害想必比實際打罵更甚。小朋友的自尊和人格可能因此而被嚴重扭曲,難保他日不會出現「反社會行為」。(「反社會行為」指的是一種故意或非故意、不顧他人感受,且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,可能涉及破壞、盜竊、傷害他人身體、殺人或殘酷虐待動物等。)這位父親可有思量過,他日自己萬一犯錯,是不是也要拉來「裸體遊街」呢?人在成長過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過錯,在錯誤中學習並修正思想言行需要一定的過程。孩子頑劣,父母恨傷了心不難理解,但無論如何也不該因一時之氣而失去理智,那樣很可能會令孩子留下一輩子都難以磨滅的傷害呀!

至於香港父母,管教小朋友的EQ會否較高?

幾年前就有一對香港夫婦,因十歲的兒子回家晚了又拒絕做功課,管教無效之下一時怒火中燒,竟然將兒子塞進行李箱,半小時後打開行李箱時,發現兒子窒息昏迷,雖然馬上送醫急救依舊回天乏術,造成誤殺兒子的終身遺憾。在這宗悲劇裡,據說母親幼時也曾被父親如此對待,結果這種關進行李箱的體罰方式便被「遺傳」下來。

其實,遺憾可以避免,就讓我們從當下管教孩子的方式開始醒覺吧!

美國新罕布希爾大學(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)的教授,曾針對 32 個國家 68 所高校的一萬四千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,內容包括「12 歲前是否經常被打駡」等問題。研究調查結果發現,幼年經常遭受體罰的孩子長大後更容易有性暴力傾向。幼時經常被打駡的男孩與很少被打駡的男孩相比,成人後强迫他人與自己發生性關係的傾向高出 4 倍;幼時常被打駡的女孩也具有類似傾向。調查顯示,扇耳光等肉體懲罰,會使孩子自控能力下降,産生自卑、暴力傾向以及反社會情緒。從小慣於被打駡的孩子,會認爲使用暴力沒甚麼大不了,成人後更有可能以强迫方式要求他人。學者建議,家長應該尋求其他教育手段,避免體罰孩子所帶来的巨大副作用。